課程名稱 |
憲法 Constitution |
開課學期 |
104-1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黃昭元 |
課號 |
LAW106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31A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新303法2101 |
備註 |
法律學院學生優先。 總人數上限:8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1060_02cl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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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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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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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特別著重我國憲政理論與實務發展的檢討與批判,尤其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討論。歷年來重要的大法官解釋是上課的重點。
上課內容預定包括以下部份:為什麼要有憲法?三民主義政法思想的檢討;現代憲政主義的基本內涵;憲法的基本原則;憲法的解釋;違憲審查制度;司法 權的範圍、體制與組織;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;三權分立與五權憲法的比較;中央政府體制(總統制、內閣制與雙首長制的比較);國會體制與權力;中央與地方關 係;基本人權概論;基本人權的概念、類型與功能;基本人權的適用範圍與其限制;言論自由;集會結社自由;宗教自由;人身自由與行動自由;生命權(死刑與墮 胎);正當法律程序;平等權;社會權與基本國策;參政權(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、公民投票);憲法變遷;憲法與國家主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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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(1) 熟悉並理解憲法基礎理論與我國憲法規範內涵
(2) 建立分析與批判憲法議題的基本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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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(1)依照預定進度表課前預習
(2)參與上課討論,包括使用本網站參與討論
(3)完成各項作業(不定期隨堂指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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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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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3:00~15:00 |
指定閱讀 |
(1)指定教材:林子儀(等編著),《憲法:權力分立》,台北:新學林出版社(2008年9月修訂二版)(以下簡稱:林)。
(2)法典:憲法(包括增修條文)及大法官解釋。
(3)補充講義:請參考台大非同步教學網址公布之補充講義文獻表(特別是基本人權部分),形式為紙本講義或電子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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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另補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上課參與、平時作業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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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8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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